关于做好201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(修)订工作的通知
更新日期:2012-02-19

各系:
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[2006]16号)和《关于委托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制(修)定“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基本要求”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【2011】158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将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(修)订201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》(征求意见稿)(以下称 “指导意见”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与“指导意见”研讨活动,务必以审慎、科学的态度对待专业人才培养模式、课程设置、实训实习等具体问题,确保2012年人才培养方案制(修)订工作顺利进行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1.各系(部)在2012年2月24日前以文档形式反馈“指导意见”修订意见和建议;

2.2012年1-3月按照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专业调研工作方案》(附件4)开展市场调研及人才需求分析,在此基础上形成重点调研或建设专业和新申报专业的调研报告(附件6:2012年重点调研专业与新申报专业调研及经费安排一览表);

3.2012年3--4月15日前按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(修)订201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》(附件1)要求形成2012年拟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;在教研室及系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,经专业指导委员会研讨、论证后,进一步修改完善,由系(部)主任审核并签订意见后上报教务处;

4. 2012年4月-5月对2012年拟招生专业与专业方向进行随机抽查,或由专业主任作专业调研、人才需求分析与人才培养顶层设计、课程设置等汇报;

5.2012年5月召开教学委员会对2012年拟招专业及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、审议;

6.2012年6月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按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质量评价指标》(附件6)对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纳入系部年度目标考核。

二、上报材料

1.纸质版:由各系(部)审核签章后,以系部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教务处胡敏老师处;

2.电子版: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一致,且发送胡敏老师处。

教务处
2012年2月18日

附件1: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制(修)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

附件2:×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

附件3:教学进程表

附件4: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专业调研工作方案

附件5:2012年专业调研及经费安排一览表

附件6:乐山职院人才培养方案质量评价指标

附件7: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规范

附件8:关于委托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制(修)定“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基本要求”的通知(教职成司函【2011】158号)